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兰新能源机场加油站(15#站)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兰新能源机场加油站(15#站)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兰新能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附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931-8249241
附件1:
兰新能源机场加油站(15#站)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2:
兰新能源机场加油站(15#站)验收监测表 验收公示.pdf
兰州新区兰新能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