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我公司委托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成县金和同凯矿业有限公司徐明山选矿厂及冉家河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该报告已通过技术审查,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施行)》(甘环发〔2018〕19号)的要求,现我公司对《成县金和同凯矿业有限公司徐明山选矿厂及冉家河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公众监督。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的形式向我公司反馈。
建设单位:成县金和同凯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93966829
通讯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黄渚镇茨坝村成县金和同凯矿业有限公司
邮编:742504
附件1 成县金和同凯矿业有限公司徐明山选矿厂及冉家河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pdf
成县金和同凯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