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新疆富蕴县也色喀拉水库工程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新疆富蕴县也色喀拉水库工程;
⑵建设单位:富蕴县水利工作站;
⑶项目概况:也色喀拉水库毗邻已建哈拉通克供水工程末端调节池,与其共用一道副坝。水库位于富蕴县南约16km处的低山丘陵区,东依也色喀拉山前缘,西靠二十四公里灌区渠道,南接低缓基岩山梁,北临拉哈通克调节池。工程引水设计流量1.27m3/s,取水点设在哈拉通克供水管道末端分水阀,引水线路基本平行于省道226西侧布设,压力管道横穿两座水库的库尾进入也色喀拉库区消能竖井,管线总长988m。
也色喀拉水库总库容950万m3,兴利库容935万m3,死库容15万m3,年引水量3503万m3,年供水量3370万m3,池顶高程971.3m,最大坝高26m,正常蓄水位968.5m,最大设计水深23m。水库围坝坝线全长2138m,库盘面积105万m2,坝身为黏土均质坝,坝基帷幕灌浆采用深入5lu线以下5m控制,坝体为黏土均质坝。
本项目为Ⅳ等小(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调蓄工程中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防洪标准为设计30年一遇,校核300年一遇;引水工程中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防洪标准为设计10年一遇,不设校核。工程区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依据工程建筑物类别及级别划分,引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调蓄工程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富蕴县水利工作站
单位地址: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赛尔江东路24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153682619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469号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3楼04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719793218电子信箱:512353440@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富蕴县水利工作站
2024年1月22日